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管理细则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管理细则
(2025 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章程》的宗旨, 发挥志愿者在美术馆教育、服务两大功能的生力军作用,规 范志愿服务行为,提升志愿者文化志愿服务效能,保障志愿 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适用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全体志 愿者,为志愿者在广东美术馆内外实施与广东美术馆文化志 愿服务活动提供规范指引与帮助。
第三条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以下简称“本团队 ” 或“ 团队 ”)是由热爱美术馆、积极参与艺术教育与推广活 动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文化志愿服务团体,为美术馆和公 众提供文化志愿服务。
第四条 公众是本团队最重要的服务对象。美术馆是博物 馆的一种,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 向公众开放的永久性国家文化事业机构。因此,志愿者团队 支持美术馆运营,实际上是为公众服务的另外一种形式。
第五条 本团队采用统一管理、项目引领、岗位分工、专 业发展的方式开展工作,以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部为管理核 心, 由专人根据馆内需求和公众需求,进行志愿者招募、管理、运营和评估等活动。
第二章 团队服务项目与志愿服务岗位
第六条 根据需求内容和针对人群的区别,本团队主要开 展以下五类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一)教育项目:定时导览、教育活动、观众调查协助 等。
(二)影像项目:活动照片、视频拍摄,图像制作与编 辑等。
(三)编辑项目:资料搜集、翻译、编辑,数据录入, 档案整理等。
(四)展务项目:协助与展览项目相关的展务支持工作。
(五)其他项目:参与广东美术馆发起或承担的其他各 类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第七条 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需求内容,本团队志愿服务 岗位主要为以下五个:
(一)导览。志愿者通过专业优质的导览服务,引导观 众深入了解美术馆的运营理念与展览内容,让观众更好地欣 赏和理解艺术作品,提升艺术鉴赏能力。
(二)活动执行。志愿者协助教育员策划、实施美术馆 内外的教育活动,让教育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有趣且富有成 效,为活动参与者提供丰富多样的艺术学习和体验机会。
(三)影像记录。志愿者拍摄、编辑美术馆各类活动的 影像资料,透过志愿者个性化的镜头和视角,以图像或视频 形式,有效呈现美术馆活动的精彩瞬间,为美术馆的记录、 宣传和推广提供宝贵的影像素材。
(四)资料编辑。志愿者协助美术馆工作人员进行资料 搜集、翻译、编辑,数据录入,完成档案整理,为展览、研 究、教育活动的各类资料提供支持。
(五)展务协助。志愿者协助美术馆工作人员完成美术 馆展务相关工作,为各类展事、大型会议等活动提供必要支 持,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具体志愿服务岗位要求详见《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志 愿服务岗位说明》。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调 整志愿服务岗位。
第三章 志愿者招募与注册
第八条 本团队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开展招募工作,不定 期招募新成员。招募工作由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统筹。招 募信息及录取结果在广东美术馆官网公共教育志愿者团队 板块发布。
第九条 招募程序如下:
(一)面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
(二)接受报名与进行初步甄选;
(三)组织候选人参加笔试或面试;
(四)组织入围候选人参加初步培训与上岗测试;
(五)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及建立注册档案。
第十条 注册志愿者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个人基本 信息。
第四章 注册志愿者的分类、资格审核、退出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项目的长短及特性,本团队的注册志 愿者分为长期志愿者、短期志愿者、储备志愿者三类。
长期志愿者是在美术馆参与 1 年及以上服务的志愿者。 长期志愿者参与志愿者奖励计划。
短期志愿者是指服务时间不超过6 个月、根据临时需求 而招募的志愿者,主要参与短期能够完成的项目工作。短期 志愿者在服务结束后,其身份自动转为储备志愿者。
储备志愿者是指因各种原因不能满足审核条件的注册 志愿者。储备志愿者能正常接收培训和工作信息,凭有效身 份证件申请参加培训或工作。符合年度资格审核的储备志愿 者可转为长期志愿者。
第十二条 为保持本团队的活力,善用志愿者身份与团队 资源服务公众,本团队对注册志愿者实行年度资格审核。年 度资格审查适用于长期志愿者、储备志愿者。
第十三条 年度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年度资格审查的周期为 1 个自然年度,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根据上一自然年度的服务情况,每年 1 月开展志 愿者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如志愿者未能按照要求参与资格 审查,则视为在审核当年自动退出,作退队处理。
(三)一个自然年度内,服务达到 12 次或累计志愿服 务时长达到 60 小时, 自动获得长期志愿者身份,保留期限 至下一年度 12 月 31 日。
(四)一个自然年度内,服务6 次或累计志愿服务时长 为 24-59 小时,另行申请通过后可保留长期志愿者身份,保 留期限至下一年度 12 月 31 日。
(五)一个自然年度内,服务不足6 次或累计志愿服务 时长为不足 24 小时,不再保留长期志愿者身份,下一年度 自动转为储备志愿者。
(六)连续两个自然年度成为储备志愿者,第三个自然 年度原则上不再保留志愿者资格,作退队处理。
(七)团队同时根据志愿服务时长、培训时长、志愿服 务情况与效果等维度综合评估志愿者服务能力。志愿者综合 服务能力未能胜任志愿服务工作的,作退队处理。
(八)违反《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章程》、《广东美 术馆志愿者团队管理细则》的志愿者,取消广东美术馆志愿 者资格,作退队处理。
第十四条 服务期内,注册志愿者可以自愿退出。志愿者 向管理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经确认同意后,予以注销。
第五章 志愿者的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志愿者档案包括报名人员档案与注册人员档 案。报名人员档案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保存时限为2 年。 注册人员档案以电子和纸质版本保存,保存时限为 10 年。
注册人员档案(含长期志愿者、短期志愿者、储备志愿 者)应包含以下五项内容: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服务意向 及技能专长、培训情况登记资料、工作情况登记。如有工作 日记、建议等其他资料,与以上资料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志愿者档案每年更新一次。
第六章 团队的工作开展
第十七条 本团队秉持双向选择原则开展工作。管理人员 根据服务项目的实际需求,向志愿者群体发布志愿服务和培 训信息,从报名人员中甄选和落实实际参与工作者。志愿者 在接到服务信息通知后,可以根据自我意愿及报名选择,来 确定参加哪种类型的服务任务和培训活动。
第十八条 团队鼓励志愿者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团队根据 实际服务需要,适时面向志愿者开展通用技能、专业技能培 训, 以提高团队文化艺术素养与公众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 志愿者参与培训的情况纳入志愿者综合能力评估。志愿者具备与岗位匹配的专业技能及公众服务能力, 才能开展志愿服务。
第二十条 志愿服务活动常规开展的流程如下:
(一)报名。志愿者收到服务信息通知后自行报名,管 理人员选择并确定服务人员名单。报名后因故未能按时参与 志愿服务,志愿者需在活动日前2 天(不含活动日当天)告 知管理人员。
(二)到岗。按照项目集合时间约定,志愿者提前到达 集合地点,并完成服务签到登记、穿着统一服务标识(工作 服与工作证)、设备与物料整理等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准 备工作。结束准备工作后,提前 10 分钟到达活动现场, 以 准备开展活动。
活动日当天遇突发紧急情况未能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 需在服务时间开始前 4 小时及时通知通知管理人员。活动日 当天无故取消服务且不通知管理人员的,志愿者将被取消广 东美术馆志愿者身份,作退队处理。
(三)上岗。按照项目服务约定,志愿者展开志愿服务。 活动结束后,志愿者协助完成必要的物资、场地整理工作。
(四)签退。服务结束后,志愿者向管理人员作当日服 务签退登记。
第七章 志愿服务时长
第二十一条 本团队的志愿服务时长是真实反映志愿者为美术馆实际付出的、直接服务于美术馆公益目标的有效时 间。
第二十二条 志愿服务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一天最 高为 8 小时。
第二十三条 往返交通时间、培训时间不计入志愿服务 时间。
第八章 保障与激励
第二十四条 团队根据实际情况, 向志愿者提供必要的 工作休息场地、工作用品等后勤支持,解决志愿者在志愿服 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团队根据志愿服务需求,邀请文化、艺术、 教育、志愿服务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专业指导和交流学 习活动。
第二十六条 团队对服务时间较长、服务效果突出、特殊 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及奖励,并择优推荐 参与省市级、全国评选活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管理细则未详尽规定的内容,按现有法律法 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 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更新 本管理细则,发布与管理细则配套使用的各项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部
二 ○二五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