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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章程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章程
(2025 版)
 
第一条 宗旨
广东美术馆是按现代多功能目标规划建设的公共美术博物馆,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 向公众开放的永久性国家文化事业机构,担负着对国家艺术 珍品的收藏、研究、展示,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及对外文化交 流,推动当代美术事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具备收 藏、研究、展览、教育、交流、服务六大功能。
 
广东美术馆拥有本馆( 二沙岛)与新馆(白鹅潭)两大 馆区,形成“一馆两区,错位发展 ”的新格局。广东美术馆 致力于为公众提供终身学习的场所,是向公众传递人类生活 经验的文化载体。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是实现与完善美术 馆教育、服务功能的一支生力军,是由热爱美术馆、积极参 与艺术推广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文化志愿服务团体。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在公共教育部的管理和指导下, 坚持“艺术使生活更美好 ”的理念,通过参加和协助组织各 种类型的公益性质教育和文化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接近 艺术、 了解艺术、享受艺术,普及优秀的人文精神与价值理 念,加强社会各界的文化交流,为当代美术事业发展作贡献。
 
第二条 志愿者资格
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充足业余时间、对艺术有浓厚兴趣、愿意为美术馆事业及艺术文化推广 出一份力, 自愿遵守团队章程,不以营利为目的参与文化志 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可申请成为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 的成员。
 
第三条 志愿者行动口号
艺术使生活更美好!
 
第四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 基本保障:提供志愿服务活动期间的工作餐、工作 服等相关保障。
2. 免费培训资源:获得免费的艺术讲座、业务能力课 堂等提升志愿者个人能力的培训。
3. 优先参加活动:在服务期间享有本馆举办的教育活 动优先参与权。
4. 申请查阅文献:在服务期间,可通过申请免费查阅 本馆收藏的美术文献资料。
5. 双向选择:本馆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享有自由  选择权,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选择参加不同种类的志愿服 务活动。选择的志愿服务活动最终需以馆方确认为准。
6.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者如有需要,通过申请,
管理部门依据志愿服务记录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证明。接入志 愿时登记系统的志愿服务证明由志愿时登记系统开具。
7. 建议和意见:在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随时向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8. 其他:具体以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国家政策。
2. 铭记本团队宗旨,拥护本团队章程,维护美术馆及 本团队形象。
3. 自觉与志愿者团队管理部门保持联系,积极参加志 愿服务和相关培训活动,认真完成任务。
4. 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服务 的社会影响力,以高质量文化志愿服务回馈社会。
5. 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志愿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协助 管理人员解决问题。
6. 对在志愿服务中获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 法受保护的信息予以保密。
7.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 会公德的活动。
8. 法律、法规以及本团队管理文件、志愿服务协议约 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附则
志愿者团队的招募、管理工作均由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 部负责,关于团队的所有信息,以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部公布为准。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于2011 年加入广东省文化志愿者总队。
 
 
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部
二 ○二五年十一月
 
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9:00至17:00(16:30停止入场,16:45开始清场) 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 广东美术馆新馆(白鹅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 前台电话: (020) 88902999 广东美术馆本馆(二沙岛):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8号  前台电话: (020) 87351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