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美术馆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美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美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广东美术馆是广东省文化厅的直属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收藏、研究、展示广东及国内外美术作品;开展对公民艺术素质的教育和学术研究、展览交流活动。
(二)我馆始终坚持面向社会、面向观众的办馆理念,以高质、务实为宗旨,坚持自身的学术定位和学术导向,策划和举办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展览,服务社会是我馆的重要职能。我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在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和人才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公共教育活动,培养观众艺术兴趣,陶冶艺术情操,不断完善美术馆的教育和休闲功能,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广东美术馆内设办公室、研究策展部、典藏部、展览设计部、美术文献研究中心、艺术发展部、公共教育部、学术事务部、资讯传播部、人事部、财务部、保卫部、艺术修复部等部
门。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0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841.9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大湾区艺术中心广东美术馆新馆运行等经费;支出预算9,20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841.9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大湾区艺术中心广东美术馆新馆运行等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7.63万元,比上年增加33.63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更换一辆公务用车以及增加涉外展览文化交流而增加因公出国(境)等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 7 . 5 6万元,比上年增加 1 2 . 5 6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增加涉外展览文化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3.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6万元,比上年减少1.84万元。)比上年增加21.32万元,增长266.5%,主要原因是更换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75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划调整,厉行节约。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231.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3.1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748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4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5445.70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1866.71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0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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