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录入时间: 2017-03-3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新时代的崭新面貌,进一步推动我省美术事业繁荣发展,由省文化厅主办、广东美术馆承办的“第十三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定于今年年底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厅

(二)承办单位:广东美术馆

展览组委会下设展览学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展览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展览的组织、协调、联络、评审、评奖、宣传、布展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1116日—2017127

(二)开幕时间:20171116日(初定)

(三)地点:广东美术馆1-9号展厅

三、展览内容

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粉)画及其他画种作品,展览规模约为350件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深刻反映人民生活和时代精神,歌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作品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及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二)每位入选作者原则上只展出一件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装裱装框。参展作品均应为20141月以来新创作的优秀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优秀作品也可申报参展。

(三)参展作品尺寸:绘画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cm(宽)×20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最小尺寸50cm(宽)×5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200cm×250cm以内,重量在500公斤以下。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展览办公室联系。

五、申报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负责动员本地区的艺术家参与申报。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对本地区的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并向展览办公室推荐优秀作品,原则上每个地区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50件。推荐作品的申报,由各地负责统一寄(送)至展览办公室(设在广东美术馆)。

(二)每位作者限申报一件作品。申报者须填写《第十三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参展作品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可从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或广东美术馆官方网站http://www.gdmoa.org/下载),并将申报作品翻拍制作成10寸(635px×508px)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须注明作品详细信息(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媒材、尺寸、年代、联系电话);同时将申报作品制成高清彩色电子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作品详细信息为文件名(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媒材、尺寸、年代、联系电话)。

(三)请各地各单位将参评作品照片和申报书装订整齐,于201781日前将一并寄(送)至省艺术节美展办公室收件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8号广东美术馆,邮编:510105);各参评作者于201781日前将作品电子图片及申报书电子文件一同发送至展览办公室邮箱(电子邮箱:ysj_gdmoa@163.com)。

(四)展览学术委员会将视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适当邀请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老艺术家的作品参展。厅属各单位、各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局可推荐年龄在65岁以上的艺术家参展,推荐名单需加盖公章,请于201781日前寄至展览办公室,由展览学术委员会初审后送文化厅审核确定。

六、评奖程序

(一)展览评审委员会将于20178月下旬对所有申报作品的图片进行初审评选,并确定初选入围作品名单,由展览办公室负责将初选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必须在20171010日前将初选入围作品原作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以便参加终审,逾期不再收件。

(二)展览评审委员会将于201710月下旬对所有初选入围作品原作进行终审评选,并提出建议参展作品名单,报送省文化厅审核。入选作品由省文化厅颁发展览入选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三)本次展览设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粉)画、其他画种七大展区,每个展区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等四个等级奖项。

(四)广东美术馆拟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永久性收藏,开展学术研究、公共教育等公益活动。对收藏作品给予象征性奖励。

(五)申报作品和参展作品的送件和退件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请在展览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取回参展作品。

七、展览办公室联系咨询方式

(一)收件联系人:苏利民、袁喜明

联系电话:020-87351329020-87351365

传真:020-87353773

(二)展览负责人:赵婉君、刘苑婷

联系电话:020-87351248

 

广东美术馆

20173

相关附件:第十三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参展作品申报书.doc